奥维通信(002231)投资者索赔持续立案中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已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仍为“*ST 奥维”,证券代码仍为“002231”。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5%。

公司股票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原因为:在2024年12月10日,无锡东和欣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李东未经无锡东和欣董事会、股东会及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决策,超越其权限以无锡东和欣名义向中财保理出具了《担保函》,为东台东锋浩向中财保理5,000万元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上述《担保函》的出具未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未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构成违规对外担保,违规对外担保本金为5,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18.55%。

奥维通信(002231)投资者索赔持续立案中

据公开消息了解,奥维通信(*ST奥维,002231)投资者索赔案件在2025年9月4日于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案情回溯至2025年6月20日,奥维通信收到中国证监会辽宁监管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分别针对公司2024年度业绩预告信息披露不准确和前三季度差错更正事宜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对股东上海东和欣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实控人李东、邹梦华控制的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宜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

依据《证券法》及虚假陈述最新司法解释,奥维通信(*ST奥维,002231)的索赔条件为:在2025年1月24日至2025年4月21日期间买入公司股票,并于2025年4月21日以后出售或仍旧拥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