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金科技(300561)索赔
汇金科技(300561)索赔
一、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谢连杰律师认为,符合下列条件的投资者有望获赔:于2025年1月24日-2025年3月28日之间买入,并在2025年3月28日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而亏损。
【提示上述索赔区间并非法院认定的最终索赔期间,如有变动,律师将根据案件进展第一时间提示投资者。】
二、汇金科技涉嫌违法违规始末
2025年3月31日,公司发布《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广东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经查公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公司披露的《2024 年度业绩预告》未预计 2024 年度收入低于一亿元且亏损的情形,未在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公告,上述情形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82 号,下同)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根据2022年虚假陈述司法解释规定,已取消起诉的前置程序,且诉讼时效已开始起算,广大股民应尽快起诉,以免错过诉讼时效。
三、
谢连杰律师团队
单位名称: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恒丰路500号洲际商务中心50楼